海財經·證券導報3月1日訊(記者 洪佳佳)3月1日,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、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和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《海南省關于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余額管理制試點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探索QFLP余額管理制,進一步便利外資投資海南自貿港。
《辦法》指出,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,在洋浦經濟開發區試行QFLP余額管理制,更好地將外資“引進來”,讓海南成為外資投資海南、投資中國的門戶,拓寬外資跨境投融資渠道。同時,為海南將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試點區域擴大至全省夯實基礎。
《辦法》表示,由省金融監管局會同外匯局海南分局、省市場監管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,省金融監管局承擔試點工作日常事務,外匯局海南分局負責試點工作所涉外匯登記、資金匯兌等事宜,省市場監管局負責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和試點基金的登記注冊工作。同步將建立項目質詢和聯席評審會議。
據悉,QFLP余額管理制度,是將基金管理人作為管理對象,通過項目質詢和聯席評審會議獲得QFLP試點規模,基金管理人可在QFLP試點規模內自主設立試點基金,在QFLP試點規模內自由匯出、入資金?;鸸芾砣嗽谕鈪R局辦理外匯登記后,無需再辦理試點基金貨幣出資入賬登記、境內被投資企業接受再投資外匯登記,兩者均無需開立結匯待支付賬戶。同時,試點基金的增減資無需辦理外匯變更登記,并且在額度范圍內憑稅務承諾函即可自由匯出。
QFLP余額管理制試點流程圖
關鍵詞: 洋浦 QFLP余額管理制